【襲擊學生】涉扼頸及掌摑男生 特殊學校社工助理認罪判140小時服務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0/12 12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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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麥人丰(左)。(梁錦麟攝)

30歲男社工助理涉在特殊學校對自閉男學生扼頸、扯頭髮和掌摑,事後向警方自首,警誡下稱為阻止男生自殘或傷害人才扼頸。涉案社工助理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,今(12日)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指被告犯案後或未能繼續擔任社工,故已上了寶貴的一課,即使是咎由自取,但亦後果不輕。

被告麥人丰(30歲),報稱特殊學校社工助理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1年10月3日,在一特殊學校宿舍內的活動室襲擊X。

代表律師引述被告前上司的求情信指,前上司得知被告犯事後感到詫異,又指正常宿舍的職員與宿生比例是1對8,惟涉案宿舍比例為1對21,被告或因此而犯錯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本案性質為同類案件中較嚴重,亦涉及違反誠信,判監亦不為過。然而本案沒有證據顯示被告非一時衝動犯案,法庭亦相信被告有悔意。裁判官指,經澄清後,被告對事主造成的傷勢不算嚴重。

裁判官考慮到,被告在犯下本案後或未能繼續擔任社工,故已上了寶貴的一課,即使是咎由自取,但亦後果不輕。裁判官指,比較看重被告如何看待事件,考慮到本案所有元素,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則監禁合適,遂判處被告140小時社會福利令。

案情指,案發時21歲的X就讀中六,自小有自閉、智障及過度活躍等問題。案發當日,X的左腳尾趾受傷而須入院治療,被診斷出尾趾骨折及右膝有瘀傷。

校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,發現X疑因跌倒導致尾趾骨折,但亦揭發被告同日曾在房內襲擊X,包括踢X的左腿、三度扼頸、拉扯頭髮及掌摑X。被告在案發後離職及自首。警誡下被告稱扼頸是為阻止X自殘或傷害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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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